取消经销商,厂家的决定近日,法拉利突然取消了经销商的授权,这让经销商们感到十分错愕。法拉利方面表示,这是他们的正常商业决定,具体原因包括商业和合作上的诸多原因,无法一一解释。经销商的委屈经销商们可不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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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经销商,厂家的决定
近日,法拉利突然取消了经销商的授权,这让经销商们感到十分错愕。法拉利方面表示,这是他们的正常商业决定,具体原因包括商业和合作上的诸多原因,无法一一解释。
经销商的委屈
经销商们可不这么认为,他们表示自己在过去的经营中一直遵守厂商的标准,并且完成了销售任务。他们认为厂家取消授权的原因是厂商在致函他们之前曾质问他们是否要开另一个竞争对手品牌的店,对此他们完全否认。
协议的法律效力
在双方最初签署的授权协议中,明确列有这样的条款:“本协议可无需理由由任何一方提前 180 天书面通知另一方而终止,并应在该通知发出之日后的第 180 天终止。”“经销商承认并同意,在协议终止或到期时,法拉利玛莎拉蒂中国不向经销商支付任何性质的补偿。”事实上,这样的合同文本在中国汽车流通领域中绝非个案。2005 年《汽车品牌授权销售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确立了整车厂商对经销商授权销售的模式,赋予了整车厂在流通领域的强势地位。在中国汽车销售办法之下,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很多类似争端成了“法”与“情”的对抗,经销商一方面在遇到问题时哭诉自己有多弱势,另一方面却又都在全盘接受协议,争抢汽车销售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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