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船(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是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车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船(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是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车船税。第二条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本法所附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船舶适用的具体税额,由国务院在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第三条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一)捕捞、养殖渔船;(二)军队和武警部队的特种车辆和船舶;(三)警用车船;(四)依法应当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第四条对节约能源和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免车船税;因严重自然灾害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农村居民拥有的主要用于农村的公共交通车辆、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免车船税。第六条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收取保险费时应当依法征收车船税,并出具征收凭证。第七条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注册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第八条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经营权的月份。第九条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纳税申报的具体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十条公安、交通、农业、渔业等车船登记主管部门、船舶检验机构和车船税扣缴义务人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加强车船税的征收管理,提供车船信息。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办理车辆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后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一条车船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第十三条本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2006年12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同时废止。
附件:车船税税目。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气缸容量(排量)分级】1.0升(含)以下纳税单位:每辆车年基准税额:60元至36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税目:1.0升至1.6升(含)以上乘用车【按发动机气缸容量(排量)分级】。纳税单位:每辆车年基准税额:300元至54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气缸容量(排量)】1.6升以上至2.0升(含)纳税单位:每辆车年基准税额:360元至66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气缸容量(按发动机气缸容量) 2.0升以上至2.5升(含):每辆车年基准税额:660元至1200元备注:9座(含)以下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气缸容量(排量)分类)2.5升以上至3.0升(含):每辆车年基准税额:1200元至24000元。 以下税目:3.0升至4.0升(含)以上乘用车[按发动机气缸容量(排量)分级]应税单位:每辆车年基准税额:2400元至360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含)以下税目:乘用车应税单位[按发动机气缸容量(排量)分级] 4.0升以上:每车年以下税目:商用车、客车计税单位:每车年基准税额:480元至144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税目包括有轨电车:商用车、货车计税单位:每吨整备质量年基准税额:16元至120元备注:税目包括半挂牵引车、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挂车计税单位:年基准税额每吨整备质量:按货车税额的50%计算备注:(空白) 税目:其他车辆专用作业车计税单位:年基准每吨服务质量税额:16元至120元备注:税目不含拖拉机:专用轮式机械车计税单位:年基准每吨服务质量税额:16元至120元备注:税目不含拖拉机:摩托车计税单位:年基准每车税额:36元至180元备注:(空) 税目:船舶、机动船舶计税单位:每吨净吨位,年基准税额:3元至6元备注: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税目:船舶、游艇计税单位:每米船体长度年基准税额:600元至2000元备注:(空)电话:13031008678E-mail:jiangtaozhao@sina.com个人网站:http://www.beijingdalvshi.cn专业、诚信、高效、严谨、勤勉、尽职的北京赵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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