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考条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机动车驾驶证。(1)年龄条件。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
1.第一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考条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机动车驾驶证。(1)年龄条件。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2.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两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自行车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3.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年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二)身体状况1。身高: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155cm以上。2.视力:报考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对数视力表上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达到5.0以上。其他准驾车型,双眼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3.辨色:无红绿色盲;4.听觉:两耳分别距离音叉50cm,可以辨别声源方向;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三指必须健全,四肢及手指运动功能正常;6.下肢:运动功能正常。申请驾驶手动挡汽车,下肢长度不得大于5cm。申请驾驶自动挡汽车的,右下肢应当健全;7.躯干和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三)未申请机动车驾驶证:1。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病、眩晕、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影响身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以及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2、吸食、注射毒品,长期依赖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3.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未满两年的;4.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5.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未满三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可以应用的模型。本市居民可以申领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车辆、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暂住在本市的申请人,可以持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三。申请规定(1)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在户籍所在地申请;(二)居住在暂住地的,可以在暂住地申请;(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其居住地申请;(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其住所提出申请。四。办理地点(1)境外人员(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在车管所外事管理科办理。(二)车管所分所的其他人员。五、提交材料(1)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按要求填写;(2)北京市卫生局确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军队、武警部队确定的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医学证明原件;(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机动车驾驶人照片3张。照片要求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前6个月内申请人正面、正面、免冠彩色一人半身证件照一张。背景是白色的;不穿标准服装;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表情自然,无明显扭曲。照片尺寸为32mm22mm,头部宽度为14mm~16mm,头部长度为19mm~22mm。不及物动词考试(一)考试科目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野外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考试顺序依次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只有前苏之后
补考仍不合格的,终止该科目考试,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但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日期应保留到终止后二十天。(二)保留考试科目二应符合以下要求:1。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车辆、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应当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后十个工作日内预约考试。报考小型车和小型自动挡车需要达到规定的培训时间。2.报考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二十天后预约考试。报考城市公交车和大型货车,需要达到规定的培训时间。(三)保留考试科目三应符合以下要求:1。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应当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后20日内预约考试。2.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三十天后,达到规定的培训时间后,预约考试。3.报考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四十天后,达到规定的培训时间后预约考试。4.报考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六十天后,达到规定的培训时间后预约考试。(四)车管所在申请人通过科目一考试后三个工作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03010有效期两年,在有效期内通过考试的科目成绩有效。申请人应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5)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七。收费(1)机动车驾驶证收费10元/证;(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收费标准为每门50元;(三)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二)收费标准为每门40元;(四)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60元。八、时限申请人通过考试科目一、二、三的,机动车驾驶证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发放。九。身份证明是指:(1)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明,号码为《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本市外省市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和暂住证明。(二)现役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为军队有关部门出具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和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居住地址证明。(3)外国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四)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为外交部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十、办理流程:受理-考试-符合要求的,保留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收费-预约考试-考试合格后,制作并发放驾驶证。XI。办理依据:《离休证》、《退休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91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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