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系统采用车门锁控制系统元件和某些其它元件。当某人企图不用钥匙强行
进入汽车或打开发动机罩或行李厢时,或打当蓄电池被拆下又重新连接时,防盗
系统会使嗽叭发声,并闪烁信灯和尾灯约1分钟作为报警与此同时,系统关闭所
有车门并脱开起动马达电源。
⒈防盗系统的设定
设定条件
(a)关闭所有车门。
(b)关闭发动机罩盖和行李厢门。
(c)从点火开关锁芯拔出点火钥匙。
设定工作
当下列(a)、(b)或(c)中任何一项操作完成时,防盗指示灯将按下表所示闪烁,
并在执行操作后约30秒钟完成防盗系统设定。
(a)有钥匙锁住右侧或右侧前门。(所有车门通过钥匙联锁动作己锁住)
(b)用门锁无线控制系统锁住所有车门。
(c)保持所有后门锁住及一扇前门锁住,不用钥匙锁住另一扇前门(无钥匙门锁
)。
设定工作后消逝时间 指示灯
约30秒内 亮
约30秒内 闪烁*1
*1:1秒亮,1秒来灭
备注:防盗系统设定后,车门不能用门锁控制开关锁住或打开,行李厢门不能用
行李厢门开启器开关打开。
⒉消除己设定的防盗系统
检查防盗指示灯是否在闪光。
消除操作
下面(a)、(b)、(c)或(d)中的任何一项操作完成时,防盗系统即消除,指
示灯灭。
(a)用钥匙打开左侧或右侧前门。
(b)用门锁无线控制系统打开所有车门。
(c)将点火钥匙插入点火锁芯,并将其转至ACC或ON位置时。(只有在防盗系统
从未工作过时,该面才可执行。)
(d)用钥匙打开行李厢门。*1
*1:防盗系统仅在行李厢门打开时临时消除。在行李厢门关闭约2秒钟后,防盗
系统重新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