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今年3月16日出事故,对方出险,在4s店进行维修,过程中我只有跟4s店定损员接触,过程是车开进4s店,给我一个修好提车单就说你可以走了,因为我有个门我想看看保险公司能不能换就没有走,后来确认可以换就走了,直到提车只给我一个结算单,总价3万,一直也没有人说我这有副厂件,后来在6月下旬我在修车师傅(普通修车的)得知我车里很多副厂件,最明显的就是左前翼板,上面有钢印made in taiwan就是台湾制造,后来通过客服查编码得知左前翼板是惠州东风厂商的编码,而且是原厂件代码,而且台湾根本没有总公司认可的零部件生产厂商,本人认为有taiwan字样的厂商不可能跟台湾合资,就算合资,总公司跟惠州东风合资并没有跟taiwan这个公司合资,所以得出结论是副厂件,还有机箱盖也有taiwan字样,还发现结算单里有代码和原厂代码完全不一样,和4s店沟通后得知按的是4s店所谓的替代件,本人希望得到赔偿因为有欺诈行为,4s店拒绝赔偿并且答应核对后对所谓替代件换成原厂件,因为交涉过程中4s店没有明确有几件替代件,开车人都知道副厂件比原厂件使用寿命差太大,而且质量也不好,所以本人希望有关部门能介入调查下面是车出事和有made in taiwan零件照片,以上所有都有证据,现在情况是媒体介入了,并且在媒体面前说是替代件,315也介入4s店拒绝协调,我现在要求赔偿,4s店拒绝赔偿,走法律手段,律师说没有证明这个件质量有问题,我现在就是不服,欺骗消费者并且还理直气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