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奔驰”事件反转,车主或面临法律追究
近日,备受关注的“失控奔驰车高速狂奔”事件有了最新进展,奔驰车主薛先生收到了检测机构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发来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 2018 年 3 月 14 日车辆在连霍高速相关路段行驶过程中不存在失控情况。
事件回顾
2018 年 3 月 14 日,薛先生驾驶一辆刚买一个多月的奔驰车从河南去四川出差,在连霍高速上,启动奔驰车的定速巡航后,功能就解除不了了,同时刹车失灵,他只能以每小时 120 公里的速度在高速公路上跑了一个多小时,从三门峡到陕西华阴。
车主还原事发经历
薛先生表示,当时他尝试过刹车、挂 N 挡等多种方式减速,都失败了,最终靠打开车门的方式成功降速。
业内人士质疑
职业方程式车手吴佩表示,刹车除了电子控制之外,还有一套机械的应急控制系统,而且用开门的方式降速,非常不合理。吴佩认为,开不开门,对发动机、变速箱都不会有影响的,在 120 的速度如果把车门打开一个比较大的角度的话,会发现风很大,会把手顶回来的,车主右手操作 120 速度的车,左手打开车门?不管是电子档还是自动挡,推到空挡,都能做到,甚至在极端一点,直接熄火,都是可以的。
检测结果:车辆不存在失控,定速巡航控制曾被关闭
检测机构认定,驾驶员至少未采取通过将电子挡杆拨入 N 挡的方式进行强制关闭定速巡航功能操作,结合车辆制动系统、巡航系统均工作正常、无故障的客观事实,综合认定车辆不存在失控情况。同时,意见书认定,车辆行驶速度高于 2 公里每小时时,无论驾驶员是否系安全带,打开驾驶员侧车门,车辆均无法减速停车。
奔驰方面回应
奔驰方面表示认同鉴定意见;车主薛先生表示尊重该意见,但是鉴定中的很多内容较为专业,他还需要找了解汽车的朋友帮忙看看后,再考虑是否进行第二次鉴定。
专家观点:车主已违法交通法规,并涉嫌对奔驰公司造成声誉损害
知名律师丁光海表示,车主已违法交通法规,并涉嫌对奔驰公司造成声誉损害。而据刑法规定,损害他人声誉罪行,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