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的,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不...
1交通事故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的,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不立即离开现场的,应当及时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有争议,不能立即撤离现场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2.受伤害人认为伤害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无争议,对赔偿有争议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只要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无论是否轻微,都不能由当事人自行解决,必须报警。但是,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造成轻伤,当事人对事实或者原因没有争议的,可以自行解决,不需要报警。对事实和原因有争议的,由公安机关按一般程序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只是对赔偿有争议的,适用简易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力赔偿30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失灵的机动车;(四)明知是无牌或者报废机动车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行驶的;(六)逃离事故现场,逃避法律追究的。2交通事故认定的依据(1)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二)因两个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无过错。如果是交通事故,各方都不负责。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条例》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或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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