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可以复议吗?对事故责任划分不服或者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不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审申请的,相关部分不...
1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可以复议吗?对事故责任划分不服或者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不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审申请的,相关部分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一次交通事故只能复查一次,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复查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查结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有异议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复核。当事人逾期提出复审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复审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查限于一次。2交通事故简易程序的时限是多少?交通事故简易程序的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离开现场,恢复交通。拒绝离开现场,被迫离开。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办理。交通警察撤离现场后,应当对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车辆类型和车牌号、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位置等进行辨认和记录。根据现场固定证据和当事人、证人的陈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依照本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并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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