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警调解书包括哪些内容?交通事故调解书主要包括:姓名、年龄、职业等。事故涉及的人员、事故概况、责任认定、赔偿金额、重大事故应充分了解的内容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经调解达...
1交警调解书包括哪些内容?交通事故调解书主要包括:姓名、年龄、职业等。事故涉及的人员、事故概况、责任认定、赔偿金额、重大事故应充分了解的内容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调解依据;(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基本事实和损失证明;(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金额;(四)各方的赔偿责任和比例;(五)补偿的方式和期限;(6)调解日期。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双方当事人。2交警不在的情况下如何确定责任?如果交警不在场,责任无法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他人无权确定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中所起的作用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二)因两个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无过错。如果是交通事故,各方都不负责。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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