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调解书具体包括哪些内容?1.交通事故及损失的简要信息;2.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金额;4.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5.补偿方式和期限;6.调解的结束日期。法律依据:《道路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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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调解书具体包括哪些内容?1.交通事故及损失的简要信息;2.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金额;4.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5.补偿方式和期限;6.调解的结束日期。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调解依据;(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基本事实和损失证明;(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金额;(四)各方的赔偿责任和比例;(五)补偿的方式和期限;(6)调解日期。调解不成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结论,送达各方当事人。2交通事故调解达不成协议怎么处理?1.因收集证据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驾驶证,并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2.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事故现场勘查结束后三日内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自检验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驾驶证和被扣押的物品。因此,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就赔偿达成一致,并不影响交警放行该车。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受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这是保全程序,不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已经接受或者提供或者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进行核实后,应当及时依法返还被扣留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查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确有必要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核实时间从车辆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办理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扣留车辆收集证据的,扣留车辆的时间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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