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轮、三轮和四轮车。
2.
严禁任何企业和个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
3.
独轮电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现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按照《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2号)的规定,在本通告发布之前已经取得过渡期临时登记号牌的,可以上道路行驶至2024年2月29日。
4.
驾驶两轮、三轮(无驾驶室)电动车应佩戴安全头盔,不得违法载人,不得加装车篷、车厢、座位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
、两轮、三轮和四轮车。
2.
严禁任何企业和个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
3.
独轮电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现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按照《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2号)的规定,在本通告发布之前已经取得过渡期临时登记号牌的,可以上道路行驶至2024年2月29日。
4.
驾驶两轮、三轮(无驾驶室)电动车应佩戴安全头盔,不得违法载人,不得加装车篷、车厢、座位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