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纠纷的问题,求解答
奔驰e级15款,与对方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对方将我右侧方向机拉杆撞断,对方逃逸。我的保险是人寿,车子拿去4s店维修。
人寿定损员定损,车子维修,更换方向机总成。车子修完,我提车(垫付维修金)一周后,人寿通知我核损后台不同意更换总成,只同意更换断掉的拉杆。
4s店出具了奔驰方面的一份类似维修声明的东西(见图),说明此类碰撞事故为杜绝未来安全隐患必须更换总成,保险公司不认,陷入僵局。
我有三个问题
1:在车子我已经修好后再告知我必须拆车重修是否符合流程,因为它造成了我包括心理上的麻烦
2:在出具了安全必要性证明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依然坚持只修不换,我是否有足够理由投诉?
3:遇到这种情况,作为消费者我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