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事故杂费损失险本保险是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只有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的车辆才能投保此附加险。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车辆在保险单签发地以外发生车辆损失保险责任...
1保险事故杂费损失险本保险是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只有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的车辆才能投保此附加险。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车辆在保险单签发地以外发生车辆损失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后丧失驾驶能力的,保险人应在本条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赔偿被保险人因此实际发生的额外食宿和交通费用。本专用条款所称“丧失驾驶能力”是指被保险车辆因车辆损失保险事故受损,不经牵引和吊装不能移动的情况。赔偿限额:在保险期间,保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的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保险单载明的累计赔偿限额;每次保险事故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赔偿: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相应的原始票据,票据上载明的项目(包括时间、地点、姓名)应与车辆损失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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