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需要带哪些资料?1.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出院证明后,重型颅脑损伤者应有住院病历(复印件)。2.骨折患者应在受伤初期和治疗期间准备好x光片。3.法医可以根据病情做进一步检查。如果测评材料不...
1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需要带哪些资料?1.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出院证明后,重型颅脑损伤者应有住院病历(复印件)。2.骨折患者应在受伤初期和治疗期间准备好x光片。3.法医可以根据病情做进一步检查。如果测评材料不足,将达不到测评时间。建议:骨折、轻中度颅脑损伤3个月以上、高度颅脑损伤6个月以上应进行评估。4.法医在鉴定材料齐全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书》,《伤残评定书》由事故处理单位取回。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接到协查通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安排拦截或者协查。发现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扣留,依法传唤与协查报告一致的肇事逃逸人或者嫌疑人,并及时通报案件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件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出交通警察处理交接。2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方法如下:1。检查、鉴定和评估。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和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派、委托或者委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工作。检查、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查、鉴定、评估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印章。2.检验鉴定结论应当移交给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副本送交当事人。3.提出异议。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之日起三日内再次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记录在案。4.申请复验、鉴定和评估。5.评估员评估后,应制作评估书并签字。6.评估结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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