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佛山驾照考试科目有哪些内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现场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
1佛山驾照考试科目有哪些内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现场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考试内容包括:道路交通、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1)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客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桩考,在坡道上定点起步、靠边停车、通过单边桥、弯道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物、碾压小路、绕过狭窄道路、模拟高速公路和山路连续急弯、隧道、雨(雾)天。(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小型自动挡残疾人客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进行检查、在坡道上停车、靠边停车、弯道行驶和直角转弯;(三)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两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测试桩,在坡道上停车起步,通过单侧桥梁;(四)轮式自行车辆、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包括:上车、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变道、靠边、直行过路口、路口左转、路口右转、过人行横道、过学校区、过公交车站。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大中型客车检验里程不少于20公里,其中日间检验里程不少于10公里,夜间检验里程不少于5公里。拖拉机、城市公交车和大型货车的检验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白天检验里程不少于5公里,夜间检验里程不少于3公里。残疾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小型自动挡乘用车测试里程不低于3km,夜间测试不低于20%;如果不进行夜间试验,应进行模拟使用夜灯的试验。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的驾驶考试内容。对允许驾驶的其他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考试内容。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试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天气和复杂路况下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处理方法、交通事故后处理知识等。2佛山驾考有什么要求接下来让边肖来回答一下关于“佛山驾考有什么要求”的问题!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了解一下。1.车管所应当受理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并按照预约日期安排考试。考试顺序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只有通过了前一科的考试,才能参加后一科的考试。只有通过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才能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车管所应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提供自助预约考试。申请人,并在车管所和互联网上公开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考试次数。2.首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经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管所应当在一日内出具驾驶技能准入证明。司机
3.首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应当预约考试科目二,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小型残疾人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自行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驾驶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后十日内预约考试;(2)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客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后二十日内预约考试。4.首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通过预约第三考试科目,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后20日内预约考试;(二)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小型自动挡残疾人客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30日后预约考试;(3)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客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后四十天预约考试。5.申请军队、武警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车管所受理之日起三年内完成科目一考试。6.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在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应提前一天申请取消预约。如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则判定为不合格。7.每次都要考试。如果你考试不及格,你可以再补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考试结束后再次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应在十天内进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及格,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驾驶技能准考证有效期内,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次数不得超过5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8.从事考试的人员应当持有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考试员证。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考试职责,严格按照规定参加考试,接受社会监督。考试前要自我介绍,说明考试要求,核实报考人员身份;考试中要严格执行考试程序,按照考试项目和标准评定考试成绩;考试结束后,应当当场宣布考试成绩,并复核考试不合格的原因。各科考试成绩单应由申请人和考官签字。没有签名是不能发放机动车驾驶证的。9.监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为不符合机动车驾驶证条件、考试不合格或者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背书合格考试成绩,不得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分标准或者参与、协助、纵容考试作弊,不得变相参与驾驶培训机构的经营活动,不得收取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和申请人的财物。10.试验场地建设、路段设置、车辆设备、设施配置、试验项目和评价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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