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存在拒赔强制保险的情况。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强制保险有四种法定除外情形,即(一)驾驶人未依法取得驾驶资格的;(二)驾驶人醉酒驾驶的...
1.是否存在拒赔强制保险的情况。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强制保险有四种法定除外情形,即(一)驾驶人未依法取得驾驶资格的;(二)驾驶人醉酒驾驶的;(3)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窃、被抢劫期间造成事故的;(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如遇上述四种情况,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但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保险公司有依法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同时有向受害人追偿的权利。结合《交强险条款》第九条,另外“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其他损失和费用”。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四项除外责任属于法定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无需履行《保险法》第十八条关于“约定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只要被保险机动车有以上四种情况,保险公司都可以无条件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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