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制保险的赔付限额是如何规定的?我们知道,路上总是有很多安全隐患。如果机动车交强险后发生事故,保险公司需要赔偿。那么赔偿限额是怎么规定的呢?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是边肖为您整理的最新机动车强制保险赔付限...
1强制保险的赔付限额是如何规定的?我们知道,路上总是有很多安全隐患。如果机动车交强险后发生事故,保险公司需要赔偿。那么赔偿限额是怎么规定的呢?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是边肖为您整理的最新机动车强制保险赔付限额是如何规定的。希望能帮到你。内容仅供参考。第一,强制保险的概念。强制保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家法律实施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向受害人(不包括车上人员和被保险人)支付赔偿的强制责任保险。2.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怎么规定的?1.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赔偿限额:5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无责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3、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责任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人民币财产损害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责任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害赔偿限额。金额:100元人民币。三。交强险的期限是多久?赔付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出的赔偿请求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通知期限是保险条款中规定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将保险事故通知保险公司的期限。1.《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0)》第二十八条规定:被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结案之日起10日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的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认定的各种必要文件。第三十条还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的,自书面通知之日起,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解除保险合同;已经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偿已支付的保险赔偿金。2.《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规定:自承运人和收货人签发货物运输事故签证时起,被保险人在180天后未向保险人申请赔偿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的,视为自愿放弃权益。3.部分寿险、健康险条款对保险事故的通知也有类似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自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或者5日、10日内)通知保险人,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承担保险人因通知延误而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强制保险的索赔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有权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间。《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的,消灭。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行使请求权的,其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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