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国庆,重庆一个二手车寄卖行的老邹碰到好友结婚,最后搞一台豪车当婚车。在结婚前一天给好友借来了一台价值百万的宝马740LI。
迎亲当天,给好友撑足了面子,好友体体面面的迎完亲后还打赏了司机一条好烟,婚礼结束后邹就在回去的路上开进了一个大水坑里,之后邹慢觉发动机加速不是很顺畅了,开始抖动起来。
过个水坑20万
邹只好让伙计拉车去4S店,4S店检查后给邹报价:因为过水导致发动机进水顶到气门,缸内活塞连杆都弯了,预估修车费不少于20万。
听到这,老邹头嗡嗡响了好半天才冷静下来,邹只好请来了保险公司,还通知了车主。车主得知老邹把车开水坑里发动机顶坏后气晕了,当即提出周老板先垫付修理,等他保险公司办完理赔手续后,再把赔来的钱还给邹。邹垫付了4S店的修车费合计21万元后将车还给了车主。
车主拒还修车钱
不久之后,车主拿到了保险公司的20万元理赔款,本来按之前的约定,该车理赔款是要付给邹的。但这时车主却反悔了,拒不承认之前的约定。邹一听车主这么一说又愧又气,“自己白白赔掉22万是不是太不讲理了?”一怒之下把宝马车主告上法庭。
车主被告上法庭
出庭当日,双方律师经向4S店、保险公司了解修车损失后,认为开车人老邹帮好友借车迎亲,二人属于借用合同关系。
宝马车在借用行驶中被邹无意开进水坑造成发动机浸水,应负保管不善责任。老邹却主动垫付了发动机全部维修费,在此情况下宝马车主还获得大笔保险赔偿还想要独吞,有失公平。
最后双方律师和车主达成一致协议:宝马车主返还邹7万元,其余部分算是车主发动机维修后的折旧费。这下,邹为给好友撑面子,花了13万的代价。——之前能够借车来开的交情,一定是荡然无存了。
最后提醒:
1、结婚借用豪车迎亲撑面子,属人之常情,但也要考虑用车期间的风险,找正规的婚车租赁公司,别说车子进了水就算烧成空壳都不用你负责;
2、朋友间借用一定要先查验车况,签一份借车合同,注明使用过程中应该负的保管责任和承担相应的违章、事故法律后果;3、作为车主,如果以上风险你不想承担的话,请告诉向你借车的人一句“老婆与车概不外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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