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如何同等责任报销?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承担。超过保险限额的,超出部分由责任人承担。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在交强险负责赔偿的财产损失2000元赔偿限额内。对于不涉及车外人...
1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如何同等责任报销?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承担。超过保险限额的,超出部分由责任人承担。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在交强险负责赔偿的财产损失2000元赔偿限额内。对于不涉及车外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的保险公司直接查勘定损。但交警必须确认双方都有责任,或者双方必须约定互撞自赔的解决方式。互赔机制是保险业进一步简化强制保险理赔程序,服务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提高被保险人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商业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责任: (一)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偿;(3)仍不足部分,由侵权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法律相关规定进行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的医疗费用,可以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抢救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延误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施救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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