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处理不公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不公?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三天内申请复查。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
1交通事故处理不公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不公?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三天内申请复查。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2.对交通事故赔偿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未登记机动车,应当取得临时通行许可。第二十条机动车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和驾驶培训班实施资质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和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施。驾驶培训学校和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驾驶技能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任何国家机关和驾驶培训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分流、限行、禁行等措施。如遇大型群众性活动、大型施工等。需要采取限制交通措施,或者作出与公共道路交通活动直接相关的决定,应当事先向社会公布。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抢救受伤人员而改变现场时,应标明位置。乘客、过往车辆驾驶员、路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的,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立即离开现场的,应当及时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2交通事故处理不公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不公?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三天内申请复查。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2.对交通事故赔偿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有异议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复核。当事人逾期提出复审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复审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查限于一次。第七十二条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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