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自己出车祸死了自己赔吗?答:索赔必须得到解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一切证明和资料,以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损失程度。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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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自己出车祸死了自己赔吗?答:索赔必须得到解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一切证明和资料,以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损失程度。保险人接到索赔后,应当及时核实。情况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赔或者拒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在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前放弃向第三者索赔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的,保险人可以扣除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告知保险人。或者因故意过失导致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损失程度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不确定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按照保险合同要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能够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以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损失程度。按照合同约定,保险人认为有关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补充资料。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核实。情况复杂的,应在30天内批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实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合同约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期限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的,除支付保险费外,还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遭受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获得保险金的权利。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核实后,应当自核实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第二十五条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及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不能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应当就根据现有证明、资料能够确定的数额先行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之日起,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从第三者获得赔偿的,保险人可以扣除被保险人已获得的赔偿金额
第六十一条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的,保险人可以扣除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2医疗事故未达到级别如何赔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以下项目和标准计算:(1)医疗费用:按医疗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据实支付,但不包括原发医疗费用。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因误工费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超过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伙食补助费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有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伤残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和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自自伤残之月起,最高补偿30年;但60周岁以上的不得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用: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普及型用具费用计算。(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赡养人生活费:限于死者生前或伤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被赡养且无劳动能力的人,按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不满16周岁的,提高到16周岁。对已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供养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不得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患者实际必要的交通费用计算,有据可依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住宿津贴标准计算,凭证明支付。(11)精神损害赔偿: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患者死亡的,赔偿期限最长不超过6年;伤残的,补偿期限不超过3年。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用:按照治疗医疗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证据支付,但不包括初级医疗费用。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因误工费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超过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年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八)被赡养人生活费:限于死者生前或伤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被赡养且无劳动能力的人,按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不满16周岁的,提高到16周岁。对已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供养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不得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患者实际必要的交通费用计算,有据可依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住宿津贴标准计算,凭证明支付。(11)精神损害赔偿: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患者死亡的,赔偿期限最长不超过6年;伤残的,补偿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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