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型号编制说明:摩托车型号由商标(或企业)代码、规格代码、型号代码、设计序号、企业自定义代码五部分组成。例如,YH50Q-2D摩托车模型建立方法如下。摩托车模型建立的具体说明如下表所示。摩托车型号...
摩托车型号编制说明:
摩托车型号由商标(或企业)代码、规格代码、型号代码、设计序号、企业自定义代码五部分组成。例如,YH50Q-2D摩托车模型建立方法如下。
摩托车模型建立的具体说明如下表所示。
摩托车型号编制说明:
商标(或企业)代码表示摩托车的商标(或企业)名称,一般由商标名称的汉语拼音首字母组成。比如XF125即由“幸福”牌商标的汉语拼音首字母组成。
代号是指摩托车的规格(排量)的大小,一般用摩托车发动机气缸的工作容积(公称排量)来表示,单位为cm³,一般由阿拉伯数字组成。比如DY100、WY125A、CJ750B等摩托车,其型号中100、125、750的数字表示该摩托车所用发动机的气缸工作容积分别为100cm³、125cm³、750cm³。
类型表示摩托车的类别。轻便摩托车信件“Q”表示,除了摩托车是某种代码和车型代码的组合。
型号代号和型号代号分别用摩托车型号名称和型号名称的大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新摩托车的型号编制:
新产品的型号编制应在产品鉴定前报行业标准化归口管理部门,经签发后方可使用。新产品的模型一般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1)第一部分是公司名称,如本田、宝马。
(2)第二部分是用字母表示的车型系列代码或车名,如CBX、GS。
(3)第三部分是发动机的工作容积,一般以cm³为单位,德国一般以10cm³为单位。
(4)第四部分的字母代表车身、发动机等结构特征的符号。Unsymbol表示基本类型。
新产品的型号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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