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海高考少数民族最新加分政策法律分析:(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由高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满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得一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
1青海高考少数民族最新加分政策法律分析:(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由高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满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得一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省籍考生投档加1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应提供省归侨协会(省大院)出具的证明。“台湾省省”考生应提供省台湾省同胞联谊会(省府大院)出具的证明。烈士子女,档案加20分。对在牧区连续工作15年以上且仍在牧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居住在牧区的汉族人员子女,其户口在当地的,从小学到高中,与当地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同等教育条件的,加10分。其中,玉树、果洛从初中一年级到高中毕业一直在当地就读,父母在当地工作10年以上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仍在当地工作的,增加20分。汉族干部职工由工作所在地的州(县)组织和劳动人事部门、中央驻青单位、省级垂直管理厅局、省属国有企业等单位认证。并由省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居住在牧区的汉族子女,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证明;考生的本地就学经历由其所在学校和县教育局证明。农牧民独生子女选择报省内高校的,加10分。公安系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到省内高校报到的,加10分备案。(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国家部委院校时,增加20分报考;报考本地省属院校时,柳州市少数民族考生加35分,西宁市、海东市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对口、高职、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分分为三个考试科目,按照一般照顾分的比例加分。(3)对一直在牧区、初中、高中就读的玉树、果洛、黄南考生,接受过与当地汉族学生类似的教育,参加过类似题型的高考,被选拔报省内高校的,在享受原照顾加分条件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四)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备案时增加10分。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增加20分。军队退出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三类边远地区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的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高考成绩符合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业且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拒绝录取。法律依据:010
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服务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能力显著增强。2三轮车撞死人如何赔偿的法律分析:根据事故责任,赔偿项目: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第六条医疗费用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住院费用收据,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处理的必要性、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用的赔偿数额,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按照实际数额确定。对于器官恢复训练所必需的康复费用、适当的整容费用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学证明或鉴定结论,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费和收入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受伤致残,误工费可以计算到致残日期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被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法院起诉地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第八条护理费用应当根据护理人员收入、护理人员数量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工的,按照当地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护工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1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护理期应当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残疾受害人的护理等级应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残疾辅助器具的准备情况确定。第九条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同人员就医或者转送医院治疗的实际费用计算。运输费用应以正式票据为依据;相关凭据应当与就医的地点、时间、次数和频率一致。第十条住院伙食补助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受害人确实有必要去外地治疗,但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被害人本人及其随行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当予以补偿。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按六个月总额计算。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满一年减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第十六条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包括在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中。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的伤残程度,按照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支出计算
赡养人有几个的,每年补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支出。第二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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