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警察依据什么判定责任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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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察根据什么决定谁对交通事故负责?主要由下列情形确定: (一)因一方过错造成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二)因两个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
1.警察根据什么决定谁对交通事故负责?主要由下列情形确定: (一)因一方过错造成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二)因两个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都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的过错,如果是交通事故,各方都没有责任;如果一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另一方不承担责任。(4)交通事故无责任认定。公安机关调查未能认定任何一方违法行为的,交通事故不追究任何一方责任。(5)交通事故责任推定。交通事故责任推定,是指公安机关逃逸或者故意毁灭、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有条件报案而不报案或者不及时报案的行为。交通事故责任不能确定时,当事人应承担何种交通事故责任的推定。(6)责任模糊。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有的是有充分证据证明的,有的是因证据不足不能确认的。根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勘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当在扣押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到现场,公开调查取证。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记录当事人缺席情况。03010第65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1条2交通事故髋关节置换是什么级别的伤残?1.交通事故髋关节置换是什么级别的伤残?交通事故髋关节置换一般被视为7级伤残。可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根据不同的考核等级有不同的补偿标准。二。车祸一般赔偿标准1。医疗费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后,为进行医学检查、治疗和康复训练所必须支付的费用。103010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用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住院费用收据,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义务人对处理的必要性、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用的赔偿数额,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按照实际数额确定。器官恢复训练必要的康复费用、适当的整容费用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实际发生后,权利人可以另行起诉。但根据诊断或者鉴定结论,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103010对医疗费用等具体损失采取差别补偿原则,即实际支付多少。后续治疗费用实行标准化补偿标准。后续治疗费用是指“对具有固定体征、残留功能障碍或治疗后尚未恢复的损伤进行二次治疗的费用”。固定补偿不考虑p的算术差 如果受害人因受伤和残疾继续失去工作,损失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到固定残疾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被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考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003010按实际差额赔偿实际费用和误工费。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有固定收入一方的误工费损失最高不能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的三倍。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国有行业平均收入计算。003010没有为损失的时间设置最大限度。关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有两点: (1)固定收入必须有合法证明;(2)受害人必须实际减少其固定收入。被害人的雇主在被害后未能扣留或扣缴其全部收入的,其误工费不应补偿或少付。3.护理费赔偿标准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人身伤害,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支付的费用。03010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数量、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规定计算误工费;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理人员的,按照当地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护理人员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护理期应当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无法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0年。对残疾受害者的护理水平应根据他们对护理的依赖程度和残疾人辅助器具的准备情况来确定。受害人实际护理期超过法院确定的护理期,受害人向法院提起继续支付护理费用的诉讼,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支付5-10年的护理费用。如果被害人实际护理期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赔偿义务人一次性支付全部护理费用,多支出的护理费用是否应当返还?我们认为,判决确定的护理期是法官根据法律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受害人根据法院判决一次性获得护理费。对于多出来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没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索要。4.交通费赔偿标准交通费是指被害人及其必要的陪同人员为就医或转院治疗而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103010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按照被害人及其必要的陪伴人员就医或者转院的实际费用计算。一般按照侵权行为发生地国家机关普通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普通公交车是主要的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或出租车,但受害人要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要以官方票据为依据;相关凭据应与就医的地点、时间、次数和频率一致。如果没有,则从赔偿金额中扣除相应的金额。5.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住院期间或死亡受害人生前需要补助的费用。103010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伙食标准确定 6.营养费补偿标准营养费是指人体从其他食物中获取营养所支付的费用,因为人体受损后新陈代谢发生变化,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需求。103010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残疾程度,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交通事故髋关节置换一般被认定为7级伤残,但这只是常识判断。在法院注册的鉴定中心进行详细的专业鉴定,如果有实际的法律效力才是正道。有了坚定的残疾证,可以向滋事者主张相应的赔偿。除交强险可以赔付的范围外,其余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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