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方不愿意用电瓶车赔偿事故。1.当事人起诉的,应当先提交起诉书,并按照对方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
1对方不愿意用电瓶车赔偿事故。1.当事人起诉的,应当先提交起诉书,并按照对方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作为原告,应提交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借条等。)、收发凭证、信函等。3.当事人向法庭提交书证时,应当填写证据清单一式两份,写明提交证据的名称和页数。4.立案庭应当在当事人履行必要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后七日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五、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不及物动词提交因纠纷提起的诉讼程序后,案件将由法院安排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结案后在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做到多退少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2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机动车一方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吗?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主要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但即使机动车没有过错,也要承担部分责任。此时适用无过错原则。只有交通事故的损失是非机动车驾驶人与行人故意碰撞造成的,机动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无论机动车一方是否有过错,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体现了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法律精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