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盖章怎么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是属于行政机关的文件,需要加盖交警部门的公章,由负责此事的交警签字。如果没有加盖交警部门的公章...
1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盖章怎么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是属于行政机关的文件,需要加盖交警部门的公章,由负责此事的交警签字。如果没有加盖交警部门的公章,或者没有负责此事的交警签字,这个事故认定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力赔偿30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失灵的机动车;(四)明知是无牌或者报废机动车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行驶的;(六)逃离事故现场,逃避法律追究的。2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哪些内容?1.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交通环境的基本信息,未发现逃逸人员、车辆或者交通事故事实无法查证的除外;(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3)交通事故证据及原因分析;(4)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过错和责任或事故原因。2.未找到逃逸人、车辆,交通事故赔偿方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赔偿方书面申请后十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和调查掌握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应当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没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认定受害人无责任。并交付给当事人用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3.无法核实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情况和调查取得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勘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六十四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和事故原因分析;(四)当事人的过错和责任或者事故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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