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之日起十日内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进行现场勘查。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当在扣押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之日起十日内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进行现场勘查。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当在扣押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到现场,公开调查取证。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笔录。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勘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当在扣押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上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第六十六条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结案,受害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依照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确定各方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送受害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的情况和调查所掌握的事实,以及受害方的责任。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后,依照前款规定已经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当依照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的规定重新认定责任,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当事人。除本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外,重新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还应当注明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注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限是多久?交通事故认定的期限为十天或者五天。一般情况下,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勘查完毕之日起十日内或者在发现交通事故涉及的车辆和驾驶人后,出具相应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但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认之日起五日内出具。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勘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当在扣押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上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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