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事如果不按规矩行事难免遇到阻碍,尤其是像交通规则这样的“严苛规定”,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每个交通参与者都不按规矩穿行,那估计用不了多久街道上就会拥堵异常,车祸遍地,严重影响正常交通运行。
规定既然如此重要,那我们为何还要不按规定做事? 因为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规矩虽然是管理人的,但它同时也是由人制定的,交通情况瞬息万变,当然不可能无时无刻都按照“死规矩”来处理。比如说在遇到“中国式过马路”的时候,大部队一起闯红的,你总不能因为自己是绿灯而开车闯过去吧。但事实虽是如此,在道路交通当中人真的比车更有优先权吗?法律到底有没有如此规定?还是仅仅因为国内交通秩序混乱导致的?今天就让大师来一探究竟。
大多数情况下,车让人即合理、又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违反此项规定的,将被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从法律角度来说,在汽车通过人性横道的时候,不管是红灯还是绿灯都需要礼让行人,毕竟与非机动车驾驶者、步行等交通参与者而言,机动车一直是强势的一方,如此法规也算合情合理,可能有些朋友会认为这种对方违反交规却还要受到照顾的政策有明显偏袒,但有如此规定的可不仅仅是中国而已。俄罗斯法律规定,在任何路段,任何交通情况下,如果发生行人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机动车方一概全责。法国更是作为“世界上闯红灯最严重的国家”而存在,政府不管出台什么政策,开展安全活动、安全讲座都无济于事,人们该怎么闯还是怎么闯,就是这么任性!
不过对于这种乱闯红灯的行为,大师当然是非常不赞同的,不仅不安全,还会给交通秩序带来一定程度的破坏,对谁都不好!所以作为大国子民的我们,应当身先士卒,做好世界范围内的“领头”作用,教教那些所谓的“文明人”该怎么过马路。
就算机动车“礼让”,行人也必须遵纪守法
有管车的规定,当然也就有管人的规定,不然交通一样会乱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同时还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就算受到规定“偏袒”,行人、非机动车驾驶者们也不能有恃无恐,随便乱穿,作为交通参与者的一部分,行人们同样要担起遵守交通秩序的责任,这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他人的负责。
行人闯红灯不再仅仅是“口头警告”,罚钱,那可是认真的!
大师总结:
不管是车让人还是人让车,人人遵法纪、守底线,既是守护生命安全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交通出行效率的前提条件。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到遵守交通规则,那么“车优先还是人优先”这个话题将变得毫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