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崇左的机动车变更登记在哪里?崇左市机动车所有人驾驶机动车应当安全文明驾驶,不超速、不闯红灯、不违章驾驶。机动车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必须办理变更登记。崇左哪里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边肖站...
1崇左的机动车变更登记在哪里?崇左市机动车所有人驾驶机动车应当安全文明驾驶,不超速、不闯红灯、不违章驾驶。机动车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必须办理变更登记。崇左哪里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边肖站的相关内容。一、崇左市燕山路721号崇左市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地点二、崇左市。崇左市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条件。已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注册地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变更车身颜色;(2)更换发动机;(三)改变车身或者车架的;(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变更为营运机动车的;(六)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管所管辖区域的。可以在注册地车管所申请变更注册。本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机动车所有人在申请转出前,应当对涉及该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进行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一)机动车品牌、型号、发动机型号发生变更的,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批准可选择安装的发动机除外;(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观和相关技术数据,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七)、(八)、(九)项规定的情形。三。崇左机动车变更登记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修订)第八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2.《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已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管所提出申请: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2)更换发动机;(三)改变车身或者车架的;(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变更为营运机动车的;(六)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管所管辖区域的。机动车所有人有两个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在登记地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七条已登记的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管所管辖区域内变动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管所备案。(一)机动车所有人户籍迁入车管所辖区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及相关变更证明。车管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记录事项,并换发行驶证。(2)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管所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可以向注册地车管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记录事项。如果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码由于磨损、腐蚀、事故等原因而难以辨认或损坏。哟
机动车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上刻制原发动机号或者原车辆识别代码,并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记载事项。崇左市机动车变更登记地点在崇左市燕山路721号。相关人员会仔细核对变更内容,只有符合变更情况,才会对机动车进行登记。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更多汽车问题,请咨询。2崇左市机动车变更登记的依据是什么?崇左市部分机动车车主因车辆变更后未办理车辆登记,在交警检查时发现登记证明内容与车辆实际信息不符而受到处罚。崇左的机动车变更登记有哪些依据?今天的编辑就和大家一起学习一下。1.崇左的机动车变更登记有哪些依据?1.申请人申请。2.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取。说明原因。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3.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业务受理完毕。二。崇左市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条件。已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2)更换发动机;(三)改变车身或者车架的;(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变更为营运机动车的;(六)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管所管辖区域的。可以在注册地车管所申请变更注册。本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机动车所有人在申请转出前,应当对涉及该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进行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一)机动车品牌、型号、发动机型号发生变更的,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批准可选择安装的发动机除外;(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观和相关技术数据,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七)、(八)、(九)项规定的情形。三。崇左机动车变更登记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修订)第八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2.《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已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管所提出申请: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2)更换发动机;(三)改变车身或者车架的;(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变更为营运机动车的;(六)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管所管辖区域的。机动车所有人有两个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在登记地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七条已登记的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管所管辖区域内变动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管所备案。(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管所辖区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明、单位证明
(2)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管所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可以向注册地车管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记录事项。如果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码由于磨损、腐蚀、事故等原因而难以辨认或损坏。可以向注册地车管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和驾驶证。机动车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上刻制原发动机号或者原车辆识别代码,并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记载事项。机动车登记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要求。所有车辆的登记事项变更后,无论是车主的身份信息,还是发动机、车身的颜色,都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如有其他问题,欢迎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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