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行人相比,行人在2019年必须处理好车辆不在人行道上停车的弱势一面。所以,在人行线前减速,礼让行人,才是最文明的做法。先让行人通过,再让车辆通过,这才是最文明的做法。那么如何处理人行道上不停车的车辆...
与行人相比,行人在2019年必须处理好车辆不在人行道上停车的弱势一面。所以,在人行线前减速,礼让行人,才是最文明的做法。先让行人通过,再让车辆通过,这才是最文明的做法。那么如何处理人行道上不停车的车辆呢?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解答相关知识。第一,人行道不停车给机动车让路。行人的不礼貌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右转的车辆往往不避让通过路口的行人;第二,在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和路段,很多机动车在行人通过斑马线时不主动减速停车让行。遇到斑马线,提前减速。斑马线由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必须按照信号灯通行。“机动车不尊重斑马线”的,按规定罚款100元,记3分;如果行人不遵守规定,触犯法律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北京的“驾考”给机动车增加了礼让行人。北京驾考在机动车中增加礼让行人的内容,将在理论和实际路考中体现。其中,在科目三交通礼仪培训中,将在本地题库中增加50个与避让行人礼仪相关的项目,初学驾驶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行人、不避让机动车等行为将被判定为不合格。非机动车和行人必须由交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按灯介绍。按照规定,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遇行人,应当停车让行;行人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按照《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项的规定,罚款200元,并按规定记3分。二。因紧急避让造成的交通事故,驾驶员是否承担责任。《民法通则紧急避险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造成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因自然原因造成危险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总则第一百五十六条:因紧急避险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因自然原因造成险情,行为人采取的措施没有不当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赔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给予适当赔偿。是否属于紧急避险,不是由驾驶人的意志决定的,而是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才能成立:一是必须存在正在发生的威胁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利益的危险;第二,必须是别无选择时采取的非常措施;第三,套期保值行为不得超过必要限度,即不得造成更大损失。需要注意的是,从因果关系来看,如果驾驶人规避的危险恰恰是自己的不当行为造成的,则不能构成紧急避险。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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