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强险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交强险新的赔偿标准如下: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
1交强险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交强险新的赔偿标准如下: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被保险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根据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在下列赔偿限额内对每起事故负责赔偿:(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不负责任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在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发生的交通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以及被保险人根据法院判决或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赔偿限额负责医疗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的赔偿。第九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情形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受到伤害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 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伤害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查。 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应当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先行支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应当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先行赔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一)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二)驾驶人醉酒的;(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期间造成事故的;(4)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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