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调解需要注意什么?(1)区分交通事故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两者有很多不同之处。事故责任不等于赔偿责任,无事故责任不一定意味着无赔偿责任。(2)补偿落实后才能签订协议。如果赔偿义务人没有准备赔偿...
1交通事故调解需要注意什么?(1)区分交通事故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两者有很多不同之处。事故责任不等于赔偿责任,无事故责任不一定意味着无赔偿责任。(2)补偿落实后才能签订协议。如果赔偿义务人没有准备赔偿,受害人就签协议,受害人就有拿不到赔偿的风险。(3)为防止赔偿义务人利用受害人信息申请赔偿后逃逸,在所有赔偿金支付前,不要将原始资料全部交给赔偿义务人。(4)申请理赔时,要确保保险公司书面确认调解协议内容,同意将赔偿金汇入受害人账户。如果不能保证上述要求,很可能得不到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力赔偿30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失灵的机动车;(四)明知是无牌或者报废机动车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行驶的;(六)逃离事故现场,逃避法律追究的。2交通事故调解谁应该参加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员: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如果涉及意外的一方不是车主(即车辆的车主),车主或车辆管理人必须到场。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调解的其他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参与调解的当事人不能超过三方。【法律依据】第七十四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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