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一是当场认定、调解交警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2.24小时内1。对...
1.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一是当场认定、调解交警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2.24小时内1。对管辖有争议的,应当报请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争议各方。2.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将事故移送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24小时内,作出移送或者由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继续处理的决定。【法律依据】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基本事实、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交付当事人。2交通事故处理时限是多少?1.扣留交通、嫌疑车辆、车辆号牌进行检验鉴定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2.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应当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照下列时限作出:轻伤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一般在事故发生15天内;20天内发生重大和特大事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复审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第五十二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一)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的;(二)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交通肇事嫌疑人的;(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四)车辆驶离道路时发生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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