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1系限速功能的工作原理是使用系统,可以将速度限制在30公里/小时起的数值。 以设定的限速不限制行驶。 在超过限速的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有意识地踩油门来超过限速。 行驶速度超过设定的限制速度时,将显...
宝马1系限速功能的工作原理是使用系统,可以将速度限制在30公里/小时起的数值。 以设定的限速不限制行驶。 在超过限速的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有意识地踩油门来超过限速。 行驶速度超过设定的限制速度时,将显示警告。 达到无制动干预设定的限速(例如下坡行驶)或无意中超过时,不主动刹车。 行驶中设定的限制速度低于行驶中的速度时,车辆缓慢滑行直到行驶速度低于极限。 宝马1系列限速功能的使用方法1变更系统的on/off 2限速后打开按钮。 现在的行驶速度被采用为限制速度。 停车时启动,极限速度设定为30公里/小时。 车速表的标记被设定为相应的车速。 打开限速时,根据需要打开动态稳定控制系统DSC。 关闭按钮。 以下操作时系统也会关闭。 例如,1 .挂倒车档时。 2 .关闭发动机。 3 .开启巡航控制。 显示消失。 变更限制速度,频繁上下按平衡杆,直到设定所需的限制速度。 每次点击平衡杆至压力作用点,限速约上升或下降1公里/小时。 每次按下平衡杆超过压力作用点时,车速极限在公里/小时表盘显示器的下10位上升或下降。 行驶中设定的限制速度低于行驶中的速度时,车辆缓慢滑行直到行驶速度低于极限。 超过限速可以有意超过限速。 在这种情况下,有语音警报。 为了超过故意设定的车速极限,必须完全踩油门踏板。 行驶速度低于设定的车速限制时,限制自动有效。 视觉警告超过设定的车速极限后,只要行驶速度超过设定的极限速度,组合仪表的指示灯就会持续闪烁。 报警音1 .如果无意中超过设定的限速,5秒后会发出报警音。 2 .行驶中车速极限低于行驶中速度时,信号约30秒后响起。 3 .故意踩油门踏板,即使几次超过车速,信号也不会响。 组合仪表上显示的车速表显示:标志呈绿色点亮。 系统处于活动状态。 不亮:系统已关闭。 指示灯亮起:系统已通电。 指示灯闪烁:超过了设定的限速。 短状态显示短时设定的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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