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交通的发展,交通肇事逃逸的报警时限早已超出人们的想象。现在,在中国,基本上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车辆。正是因为车辆多了,交通事故和逃逸也就多了。下面就让边肖为大家带来交通肇事逃逸报警时限的相关内容...
随着现代交通的发展,交通肇事逃逸的报警时限早已超出人们的想象。现在,在中国,基本上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车辆。正是因为车辆多了,交通事故和逃逸也就多了。下面就让边肖为大家带来交通肇事逃逸报警时限的相关内容。让我们来看看。一、交通事故逃逸报警时限1。事故日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轻微的,双方可以就事故责任达成协议,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一年的诉讼时效。2.交通警察应当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发生轻微事故的;一般在事故发生15天内;重大和特大事故发生后20天内,必须进行责任认定。因交通事故情况复杂,不能按期确定的,须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事故发生后,一般交警部门会在30日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一年的诉讼时效从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算。003010不再要求交通事故必须调解。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协商一致单方面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交警部门有时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交警部门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一年诉讼时效从当事人收到书面解除之日起开始计算。二、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有三个方面。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救助义务,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一种积极的心理活动。交通肇事罪虽然是过失犯罪,但就逃逸行为而言,只有直接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知道事故的发生,并且有直接的逃逸故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因为从主观上来说,犯罪的恶意是很小的,是因为害怕当场发生的后果而引起的。但毫无疑问,其逃逸行为是直接故意造成的。所以,无论如何,在逃逸时,行为人必须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交通事故,具有直接的逃逸故意,这是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一方面,客观交通事故发生后的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从刑法理论的角度来看,确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确定行为的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以最高法《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规定的五种情形为基础的逃逸行为。这就明确了交通肇事后逃逸被规定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量刑情节。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之前的行为未违反交通管理法规,或者虽有交通违法行为,但该违法行为与结果无因果关系,或者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仅负同等或次要责任,或者交通行为造成的结果未达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罪的定罪标准, 或者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时只有一人受重伤,但不具有《解释》规定的醉酒驾驶、无证驾驶、无证驾驶情形之一的。 交通事故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件,即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虽然人们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并未逃离现场(其中部分人无法逃离),但在将伤者送往医院或等待交警部门处理后因畏罪而逃离,无论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符合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行为的构成,应当als
三、交通肇事逃逸的性质分析从:第一,“罪后履行”理论认为两者是相互依存的。逃逸是交通肇事行为的继续,死亡是特殊情况下重伤的必然结果。行为人对受害人可能的进一步后果可能抱有希望或者放任,但这种心态与进一步的行为无关,因此不具有独立的意义,或者说。二是“独立行为说”认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独立的犯罪行为,应当数罪并罚或者作为吸收犯处理;根据“分别情况”理论,交通肇事罪的行为人实施犯罪后逃逸,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如果是在过失下实施的,就不是独立的犯罪行为。如果是在新自由主义的刻意支配下进行的,则是独立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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