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吊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1)警告是处罚机关对道路交通违章者给予的警告。这种行政处罚具有教育性和强制性。2)罚金是限制违法者在一定期限内缴纳...
1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吊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1)警告是处罚机关对道路交通违章者给予的警告。这种行政处罚具有教育性和强制性。2)罚金是限制违法者在一定期限内缴纳一定金额的经济处罚,具有强制性。3)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是扣留驾驶证并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其机动车驾驶资格的处罚。这种惩罚通常比罚款更严厉。4)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对取消机动车驾驶人资格的一种处罚,是一种非常严厉的处罚。5)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处罚机关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作出的短期限制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及时纠正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根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处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不影响道路交通的,指出违法行为,口头警告后放行。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计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自首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计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a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计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自首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计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a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第六十六条对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次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并累加记分。第六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依法决定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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