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城市开车最好不要开远光灯,因为城市的照明条件一般比较好。过高的远光角很容易晃到周围迎面而来的汽车和行人的眼睛,影响他们的视线,这是不安全的,也是一种不礼貌的驾驶行为。
但夜间交替开关远光灯,可以代替喇叭提醒周围的行人和车辆,不至于造成太大的噪音。在郊区高速行驶,没有路灯,可以打开远光灯,扩大视野范围。但当对面有车需要会车时,为了安全和礼让,改用近光灯。
低速行驶时,发动机发电不足,电池处于负充电状态。打开远光灯会影响其使用寿命。另外,夜间低速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也会增加车辆的油耗,在高油价下显然不划算。尽量少用远光灯:现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丰富,晚上遇到黑暗的道路非常困难。大多数情况下,在这样的路况下行驶,并不是尽可能使用远光灯。
必要时可以:灯交替使用,在一些照明条件较差的道路上行驶。因为不会影响迎面而来的车流,所以远光灯可以和近光灯交替使用,当对面有迎面而来的车流时你要立即切换。
提醒:对于夜间违法使用远光灯,交警部门将按照《道路出行安全法》限额进行罚款和扣分处理;汽车安全年检时,对不符合《汽车运转安全技术条件》的擅自安装强光灯的车辆,不予核发合格标志符号。
超车时,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光灯和近光灯;夜间在急弯、斜坡、拱桥、人行横道等路段行驶时,需要交替使用远近光灯:
1.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改变远近光灯的使用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与后车会车时,有条件时,应当降低车速,向右避让;
2. 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后,后车应当超车前车左侧,开启右转向灯,与被超车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驶回原车道;
3. 第五十九条机动车夜间通过急弯、陡坡、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发出信号;
4. 机动车接近急弯、坡道顶部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并鸣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