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营公交车超员20%怎么处理?驾驶营运客车(城市公交车除外)车辆核定人数不足20%,或者驾驶其他类型客运车辆载客人数超过核定人数20%的,驾驶证一次扣6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城市公交车)的载客人数超...
1运营公交车超员20%怎么处理?驾驶营运客车(城市公交车除外)车辆核定人数不足20%,或者驾驶其他类型客运车辆载客人数超过核定人数20%的,驾驶证一次扣6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城市公交车)的载客人数超过核定人数不足20%的,驾驶证一次性扣3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规载货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超过核定载客人数载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规载货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重量30%或者违规载客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直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经处罚后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2.营运牌照办理营运牌照的流程大致如下:1。先去工商局办理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将相关资料提交相关部门审核;2.申请道路经营许可证;3.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4.办理相关税务手续,缴纳税款后领取税务登记证;5.车辆被带到当地车管所办理牌照;6.取得操作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在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从事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两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受理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并对申请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的决定。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发放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客运业务的,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到达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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