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该怎么办?1.停下来确认受害者的状况。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应立即停车,下车返回事故现场,确认受害者和被撞车辆的状况。2.营救受害者。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
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该怎么办?1.停下来确认受害者的状况。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应立即停车,下车返回事故现场,确认受害者和被撞车辆的状况。2.营救受害者。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必要时送附近医院检查抢救。3.保护事故现场。除抢救受伤人员外,其他现场车辆在事故发生后应保持原状,不得不移动时应标明位置,以便交通事故处理机关人员勘查现场,查明事故真实情况。4.迅速向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告。采取上述措施后,必须立即向就近的公安机关和交警报告。肇事者可以电话举报,也可以委托他人举报。一般情况下,在事故处理机关人员到达之前,肇事者不应随意离开。5.收集必要的证据。交通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处理人员到达之前,肇事者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一是受害人的住址、姓名、车辆号码;二、现场情况;(三)证人的地址、姓名和信息;第四,当事人是否有过错及其程度,对方的意见等。6.通知保险公司。一般机动车辆都是有保险的。发生事故后,记得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并备案,方便保险公司查勘定损,避免日后理赔麻烦。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中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二)因两个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无过错。如果是交通事故,各方都不负责。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具体规则或者标准。103010第十二条“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未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实存在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实无法证明存在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2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能否离开现场?为减少交通事故对道路交通的不利影响,尊重当事人自行解决民事赔偿的权利,《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允许当事人自行处理事故,赋予当事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处理权。这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制度的重大改革。该规定否定了以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不能自行解决,只能由公安机关处理的做法,为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主解决自己的事务提供了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103010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没有争议的,应当恢复交通,损害赔偿协商处理;如果不立即离开现场,应当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事故原因包括当事人的过错、道路状况、车辆是否发生故障,以及这些因素与事故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所谓无争议,就是当事人对双方的财产损失和责任基本达成一致。(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由各方自愿协商处理。虽然当事人对事故的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但当一方或双方不愿意离开现场时,就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影响其立即撤离现场。但当事人一定要注意取证,固定证据。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当事人对事实、理由等有争议的。或者即使没有发生纠纷,他们仍然需要等待警察前来处理,那么就需要按照常规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来保护现场。重点应放在保护碰撞位置、车轮方向、受伤人员的卧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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