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四项: 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和第七十七条第三项:乘坐机动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因此,机动车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建议报保险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四项: 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和第七十七条第三项:乘坐机动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因此,机动车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建议报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