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一个原则上的问题,我的车在汽修厂大修发动机,开到汽修厂没有问题,就在汽修厂修了20天。在试车期间汽修厂的试车人员估计有可能是操作不当,在试车的时候把电路烧了,结果就多出了1200的修电路的费用,说的是我车子电瓶电流低照成的。所以又换了电瓶500元。我觉得我很冤枉,多出了1700的费用。从道理上请问这多出的1700元的费用,该不该我出。这个试车的人又是我表弟,我表弟在这家汽修厂上班,我处理这个事情就很为难。这个事情的责任该怎么划分,请各位专家评个理,这个责任在汽修厂还是在我。1700是该汽修厂负责,还是我负责,或者我表弟负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