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汽车大师专家技师-孙晓哲,很高兴为你解答。
你好,三包法规定:第十九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你好,我车现在在4S店里面维修,之前让他们提供代步车,说要申请,现在修车都五天了零件还没寄下来,指不定还要修多久
合理的交通补偿,就是每天家到单位的,打车费用应该给报销的!
我是不是可以要求4S店补偿交通费用
嗯可以的
有些费用都没有发票
没有发票也可以!
不然就让他们提供代步车
那有些是微信转账和现金支付,怎么要?
是不是如果明天他们给我提供代步车,就不用补偿我了,或者明天车修好了呢
损失是不是就我自己承担了
损失是不是就我自己承担了
超过五天就有的!
按照家到单位打车费用,计算!
我是外调的,交通协警,每天路程100来公里
一天大概找他们要多少合适
那一天至少要一百!
如果他们不给呢,或者五天给个200块钱,我需要接受吗,
不接受,就起诉他们!让法律说的算
小金额起诉他们,够交起诉费吗?
这是最后的办法,一般是给补偿的!
协商不行,就起诉
好的明白了,谢谢。您的耐心解答
不客气的
不好意思,再打扰您一下,超五天是包含五天之内吗?
就是第六天才算的
哦哦好的
谢谢
不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