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样直接下结论肯定是比较草率的。那你说的这种情况肯定是不公平的,但是如果你的车辆没有相关的行车记录仪的话,这个是没处说理的。
你好,这样直接下结论肯定是比较草率的。那你说的这种情况肯定是不公平的,但是如果你的车辆没有相关的行车记录仪的话,这个是没处说理的。
我觉得是右方车辆不当,造成我追尾的啊
这个判决也太不公平了。我在直行,他是转我车道。交警说是他已经甩正了,到我车道上了。
但他左后方全是刮擦痕迹啊?这个又怎么解释呢?这种情况没行车记录仪就只有自认倒霉了吗?
在相关的责任事故认定书上,你可以拒绝签字,要求重新复议。
可我签了,回来想想觉得不对。现在车也修好了。就没办法了哦?
剐蹭痕迹的话,确实是只能自认倒霉了。
那这种情况确实没什么办法了
如果没行车记录仪,他做后边的划痕。不能算证据啊
这个都已经签字了,已经默认相关的事故责任划分了。
哦,第一次遇到,不懂。谢谢您!就当舍财免灾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