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六安市机动车变更登记的依据有哪些?有些人可能会在购买后对机动车进行一些改动,比如改变车辆的颜色。如果本来是黑色车辆,就改成白色。车辆颜色发生变化时,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六安市机动车变更登记的依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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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六安市机动车变更登记的依据有哪些?有些人可能会在购买后对机动车进行一些改动,比如改变车辆的颜色。如果本来是黑色车辆,就改成白色。车辆颜色发生变化时,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六安市机动车变更登记的依据有哪些?今天的小编就和大家一起学习。一、六安市机动车登记变更的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修订)第八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2.《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已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管所提出申请: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2)更换发动机;(三)改变车身或者车架的;(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变更为营运机动车的;(六)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管所管辖区域的。机动车所有人有两个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在登记地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七条已登记的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管所管辖区域内变动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管所备案。(一)机动车所有人户籍迁入车管所辖区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及相关变更证明。车管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记录事项,并换发行驶证。(2)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管所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可以向注册地车管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记录事项。如果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码由于磨损、腐蚀、事故等原因而难以辨认或损坏。可以向注册地车管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和驾驶证。机动车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上刻制原发动机号或者原车辆识别代码,并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记载事项。二。六安市机动车登记变更的办理条件已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注册地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2)更换发动机;(三)改变车身或者车架的;(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变更为营运机动车的;(六)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管所管辖区域的。可以在注册地车管所申请变更注册。本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机动车所有人在申请转出前,应当对涉及该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一)机动车品牌、型号、发动机型号发生变更的,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批准可选择安装的发动机除外;(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观和相关技术数据,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七)、(八)、(九)项规定的情形。三。六安市机动车变更登记材料1。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仅用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车架,或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或机动车转让)3。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仅限过户变更)机动车颜色变更后,需要进行变更登记,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的颜色也要变更为车辆的实际颜色,否则交警会以实际颜色为准进行核查。如有其他问题,欢迎到咨询。2六安市机动车登记变更需要哪些手续?车辆丢失或被盗,公安机关可根据车辆登记信息查找车辆。如果没有登记或者变更后没有登记,会给查找车辆带来更多的困难。六安市机动车登记变更需要哪些手续?今天的编辑就和大家一起学习一下。一、六安市机动车变更登记所需办理的手续1。在服务窗口2申请。机动车送检,检验不合格的。3.发出不接受通知。3.提交申请材料。4.验收5。作出行政决定。材料齐全准确。2.六安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条件2。已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注册地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变更车身颜色;(2)更换发动机;(三)改变车身或者车架的;(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变更为营运机动车的;(六)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管所管辖区域的。可以在注册地车管所申请变更注册。本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机动车所有人在申请转出前,应当对涉及该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进行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一)机动车品牌、型号、发动机型号发生变更的,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批准可选择安装的发动机除外;(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观和相关技术数据,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七)、(八)、(九)项规定的情形。三。六安市机动车变更登记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修订)第八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2.《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已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管所提出申请: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2)更换发动机;(三)改变车身或者车架的;(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变更为营运机动车的;(六)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管所管辖区域的。有两辆以上的机动车
第十七条已登记的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管所管辖区域内变动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管所备案。(一)机动车所有人户籍迁入车管所辖区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及相关变更证明。车管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记录事项,并换发行驶证。(2)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管所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可以向注册地车管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记录事项。如果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码由于磨损、腐蚀、事故等原因而难以辨认或损坏。可以向注册地车管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和驾驶证。机动车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上刻制原发动机号或者原车辆识别代码,并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记载事项。与车辆相关的证件有很多,如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其中,机动车登记证书是非常重要的证件,是机动车的身份证,记录着机动车的重要信息。如有内容变更,需变更登记。更多法律解答请咨询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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