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远市清城区特种设备信息变更要求。最近,很多人对清远清城区特种设备信息变更的要求感到困惑,他们一直在咨询边肖。今天,边肖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帮助您解答您的疑问。一、办理条件申请人必须符...
1清远市清城区特种设备信息变更要求。最近,很多人对清远清城区特种设备信息变更的要求感到困惑,他们一直在咨询边肖。今天,边肖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帮助您解答您的疑问。一、办理条件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所有申请条件:1。特种设备使用人具有合法身份(自然人出示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示登记证);2.特种设备由取得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其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应标准的规定;3.用户已取得与该设备使用相适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许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质。2.不收手续费。3.搬运材料。1.使用登记证上的用户单位申请填表;所填内容真实、正确、完整;2.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的,由申请人签字盖章。1.内容清晰易读;2.在有效期内;3.盖公章;申请人是个人,有他的签名和指纹。1、委托书须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身份证必须一式两份,内容清晰可辨;2.在有效期内;3.盖公章;申请人是个人,有他的签名和指纹。四。经办机构广东省清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五、法律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 (2009)全文条款格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标志应当放置或者附着在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103010 (2014)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注册标志应当置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来源:广东在线服务大厅(//www.gdbs.gov.cn/)以上内容来自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如需更多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2.清远市清城区开办一、二类摩托车维修企业的程序(程序、材料、地点、费用、条件)1。申请摩托车维修经营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摩托车维修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赁房屋应当有书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车间的面积应符合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GB/T18189)的有关规定。(二)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设施。配备的测量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并经法定认证机构认证。具体要求按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GB/T18189)的有关规定执行。(三)必要的技术人员:1名。至少应有一名从事一级维护业务的质检员。质检员应当熟悉各类摩托车维修检测操作规范,掌握摩托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测的相关技术,熟悉摩托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查员总数的60%应通过全国统一考试。2.根据其业务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喷漆等维修技术人员。机械维修的维修技师
具体要求按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GB/T18189)的有关规定执行。(5)必要的环保措施是必要的。具体要求按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GB/T18189)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是材料复印件的,提供证明原件,如实填写相关事项。需提供有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租赁合同或房屋使用证明原件,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清晰反映经营场所的大致情况,如实填写相关事项。应加盖申请人的签名或公章。经营范围包括摩托车维修,复印件需提供验原件复印件。验原件的,应当提供验原件。三。处理过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服务大厅清远分中心进行申请并上传电子材料。2.接受。接收人应当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预审意见,并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电子版《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连接器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3.复习。受理后,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在承诺的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通过短信通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审批证明或答复;如果未能通过,将发布《不予受理通知书》审核流程。发现材料需要补正的,申请人将在2个工作日内要求补正,并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申请人将按要求补正后再次接受审查。4.收到结果。根据短信提示,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询办理情况,携带或邮寄纸质材料到综合窗口,并自行领取或邮寄领取。此事网上流程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窗口处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接受。受理人员核对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口头受理;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口头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口头告知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3.复习。受理后,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在承诺的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通过短信通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审批证明或答复;如果拒绝,将通过电话口头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发现材料需要补正的,申请人将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接受审查。4.收到结果。申请人可以到综合窗口领取,也可以按照约定的方式邮寄领取。此事窗口办理流程见《网上办理流程图》。特别链接4。办理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行政服务中心。5.办理时限:7(工作日)。6.经办机构:清远市交通局。7.手续费全免。8.法律依据:第38条,《窗口办理流程图》 (2003)。申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二)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三)必要的教学车辆及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103010 (2003)第四十条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出站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无牌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防止超载车辆或者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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