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考取驾照,交了钱,但未能考取驾照。满腹委屈的张将驾校告上法庭,要求驾校退还一半培训费。下雨,堵车,房子装修,婚礼筹备等。不能成为考试不及格的客观原因。日前,这起退还培训费的诉讼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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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考取驾照,交了钱,但未能考取驾照。满腹委屈的张将驾校告上法庭,要求驾校退还一半培训费。下雨,堵车,房子装修,婚礼筹备等。不能成为考试不及格的客观原因。日前,这起退还培训费的诉讼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法院没有支持张老师的请求。2007年6月,张老师在驾校看到一则“学会与驾驶互动,给予实实在在的奖励”的广告。广告承诺在培训学习时间内,自报考之日起70天内毕业,陈蓉驾校将提供学费3600元的最优惠价格。不久,张先生与陈蓉驾校签订了协议。双方的协议还规定,如果张灿先生不能在70天内按时毕业,他将不得不支付500元培训费的差额。2007年8月7日,张老师参加了“路考”,可惜“停课”。因此,驾校安排张先生于2007年9月4日和2007年10月9日补考,但张先生两次缺考。2007年底,张小姐丢失了在驾校注册的小灵通。直到2008年10月,驾校工作人员才通过短信联系到张先生。在70天未能顺利毕业并拿到驾照后,张先生支付了肖恩驾校培训费用共计4100元。2009年7月15日,未能拿到驾照的张小姐眼看着自己的《机动车驾驶技能证书》(有效期为2007年7月19日至2009年7月19日)即将到期,将自己的驾校推上了被告席。张老师认为,在学习过程中,教练教学不认真、不恰当,其考试项目不合格,驾校应退还一半培训费2050元。一审法院未支持张老师的诉讼请求。于是,张先生上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张老师在二审法院称,2007年9月4日,因下雨、堵车,未能参加补考,未能到达考场。他没有参加10月9日的考试,因为他觉得没有把握。而且教练未经他允许就报名参加了考试。对于张先生的说法,陈蓉驾校坚持认为张先生在她丢失小灵通后无法与她取得联系。后来,陈蓉驾校通过各种方式与张先生取得了联系,但直到最后期限即将到期,张先生才提出复学。张灿老师没有拿到驾照是他自己的原因,责任不在陈蓉驾校。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先生应当知道,其驾驶技能通行证在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科目合格后,有效期为2年。一审法院认为,张先生因自身原因未通过驾驶考试,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存在过错。张老师要求驾校支付一半的培训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上海二中院驳回了张先生的上诉。2什么是阴阳车牌?“阴阳车牌”对很多车主来说是一个陌生的词。是指前后车牌不一致的车牌,违法。一经检查,记12分,罚款200-2000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至于“阴阳车牌”,相信你对2013年10月连云港的一起交通事故也不陌生。云冈公安局原副局长夏某伦开着“阴阳车牌”的车,撞死了一群人。这个“阴阳车牌”真的把受害人和家人分开了。最终,夏某伦被停职检查,但拒绝赔偿被害人家属260万元。那么,“阴阳车牌”有哪些危害呢?1.新交规规定,“阴阳车牌”一经查处,除对车主进行经济处罚、记分处罚外,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车主不要为了避免一些违法行为而挂“阴阳车牌”。受苦的是他们自己。2因为车主佩戴“阴阳车牌”而害人不浅
,引发交通事故、法律纠纷等。带来了很多不稳定因素。所以一定要避免阴阳车牌的发生,这样不仅害人,也害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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