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改革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征收管理方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4]51号)规定,从2004年8月1日起,航空运输企业、机票销售代理机构销售旅行日期在2004年9月1...
根据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改革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征收管理方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4]51号)规定,从2004年8月1日起,航空运输企业、机票销售代理机构销售旅行日期在2004年9月1日(含)以后的机票时,按规定将机场建设费随同机票一并加收。征收办法从2004年9月1日起,旅客在我国境内机场乘坐国内、地区和国际航班时,应当在机场缴纳机场建设费,而不是在购票时缴纳。征收范围凡从中国境内机场乘飞机出行的旅客,包括持有免票、打折票(如ID、AD票)的旅客和乘坐商业包机的旅客,均须缴纳机场建设费。以下人员除外:1。持外交护照乘坐国际及港澳航班出境的旅客;2.12岁以下儿童(不含)。收集标准1。国内航班每位旅客50元人民币;2.国际及港澳航班每位旅客90元人民币(含旅游发展基金);3.乘坐以下类型国内支线航班的旅客每人10元人民币。名称型号代码Donier 328d 38 art-72 at 7 crj-200 crjerj 145 erj新洲60em4chong 8-400DH8 y-12 12YN2燃油附加费燃油附加费在旅客购票时与票价一并收取,60EM4代码“YQ”及其标志将单独标注在车票上。1.征收范围包括内地、港澳航线国内航线,定额按航段征收。2.收取标准(1)婴儿:按普通成人票价10%定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2)儿童、军/警残疾人:对按普通成人票价50%定价的儿童(含无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800km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800km(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费;儿童、军/警残疾人购买4.5折以下(含)机票的,按本条第(三)项成人标准收取燃油附加费。2010年10月27日零时起(以出票日期为准),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由40元上调至70元,涨幅75%,800公里以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由20元上调至40元,涨幅翻倍。由于国际油价走低,2009年1月15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停止征收,11月12日开始再次征收。当时800km以内和800km以上航线的征收标准分别为20元和50元。今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800km以上燃油附加费由50元下调至40元。此次国内长短途航线燃油附加费分别由40元和20元提高到70元和40元,是复征以来最大的一次调整。2014年12月5日起,航油成本降至10元,为2013年同期的一半。[1]自2014年12月5日(出票日期)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如下:800公里(含)以下航班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由40元调整为30元,800公里以上航班由70元调整为60元。这是自2014年9月以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第四次下调。中国民航局官网显示,自2015年1月1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再次下调,800公里(含)以下国内航线10元/人,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30元/人。据民航局消息,2015年1月,国内航空公司国内航班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下调917元/吨至4795元/吨,油价已达到2009年10月以来的最低水平。同时,相应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最高标准,800公里(含)以下国内航线下调至10元/人,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下调至30元/人。燃油附加费取消了。听听别人怎么说:2015年2月5日(出票日期)起,国内航空公司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费。乘客只需支付机票费和民航发展基金(称为机场建设基金)就可以出行
取消后,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可省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可省30元。历史上,2009年1月15日至2009年11月13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停征10个月,原因是航油综合采购成本下调。业内普遍认为,国内航油综合采购成本下降是此次燃油附加费取消的关键原因,但如果未来油价上涨,将适时再次收取该费用。机场建设费(民航发展基金)征收范围:凡从国内机场乘坐飞机出行的旅客,包括持免票、打折票(如ID、AD票)的旅客,以及乘坐商业包机的旅客,均须缴纳机场建设费。以下人员除外:1。持外交护照乘坐国际及港澳航班出境的旅客;2.12岁以下儿童(不含)。3.国内支线航班的乘客。国内航班按50%建设,由于原油价格下跌,自去年2月5日起免收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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