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追尾一般赔偿标准随着这个社会的发展,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几乎人人都能买得起车。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在旅行时选择汽车。这也造成了路上的堵车。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下面介绍一下一般轻微追尾的赔偿标准。希望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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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追尾一般赔偿标准随着这个社会的发展,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几乎人人都能买得起车。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在旅行时选择汽车。这也造成了路上的堵车。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下面介绍一下一般轻微追尾的赔偿标准。希望对你有帮助。一、轻微追尾一般赔偿标准。误工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到人身伤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医疗救治恢复健康,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不能正常参加工作或从事日常经营活动时,造成的经济收入损失。责任方应按一定标准补偿减少的收入。1.误工费应以治疗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因伤致残继续耽误工作的,耽误时间可以计算到伤残日期的前一天。2.误工费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费和收入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收入减去减速度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受害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起诉状法院所在地或者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4.计算误工补偿金额的公式可以表示为:误工补偿金额=误工收入x误工时间。二。交通事故追尾处罚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一)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以上责任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造成重大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三)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处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四)造成一般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处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五)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六)造成轻微事故,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七)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人有逃逸、损毁、伪造现场、毁灭证据、隐瞒交通事故真相、责怪他人等恶劣行为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自裁定之日起生效。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军人、武装警察受到吊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移交军队或者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应当将执行情况及时通报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对于器官恢复训练所必需的康复费用、适当的整容费用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学证明或鉴定结论,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2.误工费是对受害人从受伤到完全治愈期间(即误工费)因不能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而损失或减少的工作和劳动收入的补偿费用。根据受害人的误工费和收入状况。误工费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受伤致残,误工费可以计算到致残日期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被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人身伤害需要他人帮助,生活不能自理而支付的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的数量和护理的持续时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规定计算误工费;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工的,按照当地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护工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1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护理期应当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残疾受害人的护理等级应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残疾辅助器具的准备情况确定。4.伙食费是指被害人住院期间或死亡被害人住院期间需要补助伙食的费用。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实有必要去外地治疗,但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被害人本人及其随行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当予以补偿。住院津贴是给住院的“受害者”的。如果受害者没有住院,就没有这种赔偿。5.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同人员为就医或转送医院治疗而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治疗所发生的实际费用。交通费一般按照侵权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支付。主要交通工具是普通公交车。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和出租车,但受害人应当说明其使用的合理性。运输费用应以正式票据为依据;相关凭据应当与就医的地点、时间、次数和频率一致。如果没有,则应从赔偿金额中扣除相应的金额。6.营养费是指人体受损后,无法通过日常饮食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需求,必须从其他食物中获取营养而发生的代谢变化所付出的成本。103010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应当根据受害人的残疾情况和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住宿费是指伤残人员到外地就医、参加事故处理等发生的住宿费。并且需要住院或者住亲戚家。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住宿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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