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怎么算?法律分析:1。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残疾情况和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2.护理费补偿标准:1)根据收入状况:(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护理人员无收入...
1.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怎么算?法律分析:1。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残疾情况和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2.护理费补偿标准:1)根据收入状况:(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聘用护理人员的,按当地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护理人员劳动报酬标准计算。2)按护士人数:原则上1名护士相同,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士人数。3)护理期:护理期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4)护理等级:受害人伤残后,应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和伤残辅助器具的准备情况确定护理等级。3.误工费补偿标准: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费和收入确定。受伤人员的误工时间根据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疗证明确定。因伤致残继续耽误工作的,耽误时间可以计算到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天。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费和收入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受伤致残,误工费可以计算到致残日期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被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法院起诉地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第八条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数量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工的,按照当地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护工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1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护理期应当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残疾受害人的护理等级应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残疾辅助器具的准备情况确定。第十一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残疾情况和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2.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怎么算?法律分析:1。营养费根据受害人残疾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2.护理费补偿标准:1)根据收入状况:(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聘用护理人员的,按当地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护理人员劳动报酬标准计算。2)按护士人数:原则上1名护士相同,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士人数。3)护理期:护理期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4)护理等级:受害人伤残后,应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和伤残辅助器具的准备情况确定护理等级。3.损失赔偿标准
如果受害人受伤致残,误工费可以计算到致残日期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被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法院起诉地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第八条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数量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工的,按照当地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护工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1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护理期应当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残疾受害人的护理等级应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残疾辅助器具的准备情况确定。第十一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残疾情况和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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