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车祸 19 人原因,广东河源车祸 19 人原因是什么
广东河源车祸 19 人原因,这事儿可不小!据说是因为一辆新能源小轿车和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 G355 线 789KM+100M 处发生了碰撞。这一撞可不得了,小轿车上的 4 人死亡,1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500 万!这可真是一场悲剧啊!
事故经过
2022 年 2 月 19 日 07 时 48 分许,在 G355 线 789KM+100M(紫金县黄塘镇上黄塘村)处,一辆粤 BAT5523 新能源小型轿车与相对方向行驶的闽 E56586(闽 E3503 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粤 BAT5523 新能源小轿车上 4 人死亡,1 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 500 万。
事故原因
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张某锋驾驶粤 BAT5523 新能源小型轿车,由于个人安全意识淡薄,疲劳驾驶,未及时发现相对向正常行驶的闽 E56586(闽 E3503 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同方向前后没有车辆的情况下,越过中心线,未采取制动措施,直接撞向相对向正常行驶的由杨某明驾驶的闽 E56586(闽 E3503 挂)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左前部;超速行驶并且未确保后排乘车人员均已系带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车辆,加大了事故损害后果。
事故处理
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张某锋驾驶粤 BAT5523 新能源小型轿车,由于个人安全意识淡薄,疲劳驾驶,未及时发现相对向正常行驶的闽 E56586(闽 E3503 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同方向前后没有车辆的情况下,越过中心线,未采取制动措施,直接撞向相对向正常行驶的由杨某明驾驶的闽 E56586(闽 E3503 挂)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左前部;超速行驶并且未确保后排乘车人员均已系带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车辆,加大了事故损害后果。调查认定,事故相关单位福建榕辉物流有限公司作为闽 E56586(闽 E3503 挂)重型半挂牵引车所有人,安全管理不够到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日常安全教育不够到位;其主要负责人(张某福)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到位,由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交通运输局按照行业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对该企业及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事故调查组建议责成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交通运输局向漳浦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河源市纪检监察部门对 4 名公职人员予以追责问责:谢某通(紫金县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大队大队长)、曹某荣(紫金县黄塘镇派出所所长)给予责令检查处理;姚某和(紫金县黄塘镇党委委员)、温某山(紫金县中坝镇中心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给予批评教育处理;河源市纪检监察部门责成 3 个单位作出检查:黄塘镇派出所向紫金县公安局作出检查,黄塘镇人民政府向紫金县人民政府作出检查,紫金县交通运输局向紫金县人民政府作出检查。